神州行有效期变更 - 温馨提示
1、神州行升级版标准卡取消有效期的特别说明: (1)取消有效期后,若您的手机号码连续两个自然月无任何通信消费行为(即没有任何通信费用产生),自第三个自然月2日起,号码将进入停机保号状态,开始按0.15元/天收取停机保号费。您通过网站、10086自动台、营业厅等方式办理停机保号开机业务后,方可再次使用(当月办理,立即生效,网站渠道月末最后一天19点后无法办理,办理当天仍收取停机保号费)。 (2)在停机保号状态下,若您不申请转为正常使用状态,将一直扣减停机保号费,直至余额小于零,进入欠停状态。欠费停机期间,不收取停机保号费,但欠费停机满60天后,且满足连续3个月账期未结清欠费时,号码将自动销号。 (3)您的手机号码在停机保号状态下,除拨打110、119、120、122等应急号码和本地10086外,不能进行任何其它操作。 2、神州行家园卡取消有效期的特别说明: (1)2012年2月28日起激活的家园卡号码余额无有效期限制。 (2)2012年2月28日起对处于有效期的家园卡号码取消话费余额有效期;处于保留期、保号期的家园卡号码如通过充值或延长有效期等方式恢复有效期,将自动取消有效期限制。若您未主动将手机号码恢复正常状态,将按原停机、销号规则执行。 (3)2012年2月27日(含)前处于申请停机状态的神州行家园卡客户,取消有效期后至您申请开机前,不扣除停机保号费,且暂不做销号处理。您申请开机后,若再次办理申请停机,将按家园卡新的停机、销号规则处理。 (4)取消有效期后,若您主动申请停机,180天内不收停机保号费,超过180天后整月停机期间将每月收取5元停机保号费,直至号码余额小于0时,自动销号。手机号码欠费停机满90天(自停机次日起开始计算)且满足连续3个月账期未结清欠费时,将自动销号。(仅限2012年11月1日前激活且已取消有效期的神州行家园卡号码) 2012年11月1日后新激活的神州行家园卡号码(不含未取消有效期的家园卡),将按新规则执行: A、申请停机后,整月停机期间每月将收取5元停机保号费,直至号码余额小于0时,进入欠费停机状态(余额不足5元仍按5元扣除)。非整月停机期间不收取停机保号费。 B、手机号码处于欠费停机状态时,不收取停机保号费,欠费停机满90天(自停机次日开始计算)且满足连续3个月账期未结清欠费时,将自动销号。 若您的手机号码参加的营销活动中,已经限定了停机销号规则,优先执行活动规则。 若您在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了转户业务或携号转为神州行家园卡,新户及新品牌生效后均按新规则执行。 (5)您的手机号码处于停机状态时,在北京可以拨打本地10086、110、119、120、122,若您在号码前面加拨区号则无法拨打。国内漫游时需按当地移动公司规则执行。 3、延长有效期的特别说明: (1)您每次申请延长有效期的时间间隔为365天,延长后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30天。 (2)您办理延长有效期后,无论您是否办理付费模式变更(原:携号转品牌),365天内均不能再次申请延长有效期。 4、更多业务详情,请您咨询北京移动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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