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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4 07:57:34| 字数 671| - 中国–浙江–杭州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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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楼主翻译一下吧,另外我同意楼主的观点。
这里的人好象都对卖货的商家有很深的敌意,
一直都以JS奸商来称呼这些商家,
没错,这世界上是有人用不正当的手段赚取暴利,
但我相信还是有很多有良心的商家靠着诚信在做生意,
如果这些有良心的商家也要被人称之为奸商,
那实在是没什么道理.一般有一定规模的商家,
并不会视二手交易区为他们赚钱的地区,
毕竟量太小了,靠专门网的二手交易区卖货,
可能卖一整年都卖不出他们一个月出货的量,
我相信当这些有规模的商家在二手交易区发帖卖货的时候,
可能只是存着交朋友和好玩的心态,
反而比较会遵守二手交易区订下的规则,
也比较会照顾买货网友的权力,因为信誉是他们在这市场最大的竞争力,
而一些小型的炒家,过几天就可以换个新名字重新出发,
常常会弄得整个市场乌烟瘴气,造成消费者对所有商家的反感.
在二手交易区,有些卖自己用过的物品的网友,
感觉上有一种心态,就是自己不是卖货的商家,就可以漠视游戏规则,
感觉自己的道德观和信誉远胜于商家,只要自己不是JS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这似乎有些本末倒置了,任何人的信誉和道德不是建立于你的出身,
而是其它人给你的评价,一个有信誉的人就不会漠视任何地方订下的游戏规则,
不喜欢这个地方的游戏规则,自然可以去其它适合自己游戏规则的地方,
我相信这里的版主也不敢随便加罪于人,
仔细想想这里会有多少双眼睛会盯着这些版主的行为就知道了.
不过我也想建议在二手区发帖作者的后面再加上30天内在二手区发新帖的数量,
这样也会让一些忘记自己在30天内发过多少新帖子的网友,
不会因为无心之过,多发了一两张新帖而遭受警告,
并且也可以让其它网友一同帮忙版主照顾二手区的游戏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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