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
发表于 2017-5-22 00:12
标题很惊悚,内容很贫乏{:1_244:}
kueiwa
发表于 2017-5-22 07:46
后知后觉,今天才关注这个贴子。
第一感觉,这是标题党,楼主罪过。以淘宝宝贝名来定罪,不科学。
第二感觉,不如卖家主动向小二申请旺旺记录,结果无论如何,足以证明清白。
第三感觉,借用昨日在贴吧里看到的一句回复:”脑子是个好东西,我也希望你有。“谨以此和各位共勉,凡事走走脑子吧。
纯感觉,不喜请删楼。
骑着蜗牛去兜风
发表于 2017-5-22 08:12
kaiyen 发表于 2017-5-21 11:57
我也是太闲没事干了,回了你这么多。
证据不够的情况下起诉一个人,无法判定对方有罪,但是反过来要被 ...
我看你也是闲的没事干了,扯了半天一个句子没看见,全说些没用的,就如同你牛的对我们店铺来说,这事情已经完结了,
直接点说,无视这个帖子都行。
我要耍阴的说不记得有过这么回事,
不知道买家快三年后的今天怎么证明收到的是旧款不是新款商品?
费这么多口舌做什么?
你完全可以无视,随便你,我也说了,你的权利!关于证据不够,你自己也是淘宝商家,你自己清楚淘宝处理流程,至少目前这样,证据表示,你不能自证清白,那就是黑!!!不要问为什么!也没有为什么!!
骑着蜗牛去兜风
发表于 2017-5-22 08:19
kaiyen 发表于 2017-5-21 15:33
上午就打过电话了,淘宝那边没办法调出聊天记录,所以聊天记录就只有买家有了。
你这思维逻辑真是无敌,你呢淘宝没办法调出聊天记录,所有聊天记录就只有买家有了?!!
小猪正肥
发表于 2017-5-22 08:45
HOPE
发表于 2017-5-22 08:47
鉴于各方不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此贴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