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中级会员严重扰乱二手区正常秩序
无端诽谤+人身攻击,请版主严惩,谢谢链接地址
[ Last edited by ILTT on 2004-12-27 at 21:53 ] 请版主速给我答复,这样的人还算是中级会员? 要求T21-USER拿出证据,拿不出的话,请当面向我赔礼道歉 这种人怎么能是专门网的中级会员呢?
强烈要求版主BAN掉此人ID净化论坛风气 虽然对T21-user不是很熟悉,但是个人感觉他不是无事生非的人:) 看看,让53楼的买主出来说话呀! 很简单的事情,他说我在TOMPDA里面骗了他的朋友,那么就请说出我在TOMPDA的ID以及他朋友的ID,还有交易帖子的链接,当然烧毁的1G DDR的条子的照片也不能少,奉劝T21-USER,你真的有诽谤的本事,就拿出证据! Originally posted by 精诚 at 2004-12-25 09:01 PM:
别的偶不知道,但T21-user兄弟一向不会乱说话,从他以往的贴里看不是无理取闹的人
他说的话在偶看来,可信度较高
你就知道T21-USER不会乱说话?你还知道什么?
口说无凭,这个词语知道不?既然说了就拿出证据,不然的话就是诽谤!
BTW:你这个托的水平比较差,学好了再出来混吧^u^ Originally posted by ducati888 at 2004-12-26 12:40 AM:
看看,让53楼的买主出来说话呀!
我已经PM“温暖你的手”XD来说明一下情况了
知道条子为什么这么快就到他手上吗?因为我相信他的人品,所以早就打包好了,他贴换的条子一到,我测都没有测就发出了。
做人要厚道,对于T21-USER这样无端的诽谤,我要深究到底! 那原贴里好像有些发言给删除了,让人看得有点晕晕的。初看好像T21-USER是有十足的把握似的,可并没有哪句是关于证据的,给人以一种很霸道的感觉。站在中间的角度来看,在T21-USER没提供相关证据之前,的确不应该这般说话!还是请T21-USER马上提供相关证据,给大家交代一下 和楼主的交易确实没有任何问题,这点我作证。条子是BGA封装的,我想被换芯的可能性还是很小的,在我的SONY GRX3UCP上安装了,LP玩sim2,一直都很正常。 呵呵,楼主和T21的“恩怨”仿佛不是一天两天了,而且貌似很复杂
但不管怎么样,应该不是杀父夺妻“之恨
衷心希望双方都大度些,最好借这个机会化解掉
否则,在论坛2个人都难受 Originally posted by 精诚 at 2004-12-26 09:56 AM:
楼主精神还正常吧?
偶又没说你是个骗子,这莫猴急干嘛
说偶是托?让人狂晕
托这个词好象不是这莫用的吧
偶只是说说偶对T21-USER的个人感受,就这末顶大帽子扣下来,偶受不起
那就拜托您好好想想以后再发言,OK? Originally posted by aaaszzz at 2004-12-26 05:45 AM:
那原贴里好像有些发言给删除了,让人看得有点晕晕的。初看好像T21-USER是有十足的把握似的,可并没有哪句是关于证据的,给人以一种很霸道的感觉。站在中间的角度来看,在T21-USER没提供相关证据之前,的确不应该这 ...
多谢支持
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是说的话是实在的,不是儿戏,请拿出证据出来! 请大家具体看易管理规则和交易规则的第八条,谢谢 楼主情绪不要那么激动,有事请可以慢慢处理。早就已经PM过你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cooldavy at 2004-12-26 02:53 PM:
楼主情绪不要那么激动,有事请可以慢慢处理。早就已经PM过你了
嗯,多谢版主提醒,只是无端收到诽谤,很是不爽*~* Originally posted by edgu at 2004-12-26 12:16:
呵呵,楼主和T21的“恩怨”仿佛不是一天两天了,而且貌似很复杂
但不管怎么样,应该不是杀父夺妻“之恨
衷心希望双方都大度些,最好借这个机会化解掉
否则,在论坛2个人都难受
正解。 Originally posted by edgu at 2004-12-26 12:16 PM:
呵呵,楼主和T21的“恩怨”仿佛不是一天两天了,而且貌似很复杂
但不管怎么样,应该不是杀父夺妻“之恨
衷心希望双方都大度些,最好借这个机会化解掉
否则,在论坛2个人都难受
人活一张皮,T21-USER捏造莫须有的事情来诬陷我,尤甚于杀父夺妻“之恨*~* Originally posted by gucici at 2004-12-26 11:01 PM:
楼主消消气,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多谢 要不你就找个版主作技术鉴定或者中介,完事后写个测试报告在这里,一目了然,大家也就明白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蜡笔 at 2004-12-27 06:01 PM:
要不你就找个版主作技术鉴定或者中介,完事后写个测试报告在这里,一目了然,大家也就明白了
请版主搞清这个道理,谁指正就有提供证据的义务,现在T21-USER说我是无良JS,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是不是应该让他拿出证据呢?看来这里还是偏袒中级会员,真让人失望啊,呵呵;) Originally posted by laterxu at 2004-12-27 08:57 PM:
T21-USER应该出来解释一下,有证据就拿出来说明,没证据就赔礼道歉
多谢支持
他敢站出来才怪了呢,现在不知道躲在哪个角落呢,呵呵
唉,真是让人失望,对于这种公然的诽谤居然没有人出来管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