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现在呢!!!!!!!!!!!还给他们一次机会。
哎!中国的法律。给有钱有地位的人设的!!! 忍一时,风平浪静。让三分,海阔天空! 哈哈,笑死人了!
引用陶非克对超级丹说的:你是个男孩,而我是个男人! 有这个必要吗,都是吃饱了撑的。。。
想想那些因矿难死亡的矿工吧,这点事算什么啊。。。
也值得大呼小叫的。。。
我看就是闲得。。。 Originally posted by rebsun at 2005-9-1 12:37 PM:
已经投诉edgu了。看着吧
是啊,这个edgu也是常常在别人帖子里捣乱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laterxu at 2005-9-1 12:52 PM:
公开道歉估计机会渺茫,给你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更是白日做梦,醒醒吧。。。
我不是马甲。。。
是哦,是不是如果没有真实地址就不能告他了?不过我想别人真的不会给你啊! Originally posted by wzxiaozhang at 2005-9-1 01:01 PM:
还有lj指什么,在下不知道啊,哪位指点一下!
大哥,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啊,汉语拼音你认识吗:LaiJi,简写:LJ Originally posted by wzxiaozhang at 2005-9-1 01:11 PM:
有病!!搞得自己象法官一样!!迂腐!!
看看,看看,又来了一个这样的人不是,唉 好吧,这件事到此为止了。
刚刚看到lvliang上线,仅仅十几分钟又下线,仍然没有做出任何解释或者道歉。
前天早上,你还在叫嚣“你这个帖子还要被删,你信不信“。但是我报警并要求你告知真实联系方式之后,你就再也没有站出来过。本以为你还会向开骂得那么干脆一般,爽快地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你的表现让我感到非常遗憾。我不知道你这种缩头乌龟的态度到底出于什么心态,但从这一系列表现中,我只能认为你是一个敢做不敢当的懦夫。我对你的人品极度失望,并且怀疑自己这几天所耗费的精力到底有没有价值——你连当面作我的对手都不敢。
马上就要离开家乡,为了这件破事儿搞得身心俱疲,连与家人团聚的时间都挤占了不少。我要处理最后几天,现实生活中对我最重要的一些事儿了。最近估计没什么时间来上网,希望51nb网友以我的经历为鉴,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lvliang,我还是要敬告你一句,做人要敢做敢为。如果你仍然自命不凡,并执意要针对我,也请不要再在51nb发表攻击我的言论,我已经厌烦了无谓争吵。我可以pm你我的联系方式,走之前我们当面解决这个问题。我郑州网络安全管理处的报警仍然没有撤销,我所委托的律师正在等你的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递交法院提起诉讼。我已经说了,只要你不向我道歉,我有一天就会彻底弄翻你,不管是法律途径还是我们两人当面解决。我说话算话。
祝大家万事如意。
[ Last edited by screaming on 2005-9-1 at 20:24 ] BS那个l******,其实楼主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可惜在中国是没办法支持你的,因为大家都知道那是白费蜡
所以我只能用BS那个人来支持楼主。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是不要忘了显示器前面那个脑袋是真实的,网上的ID和现实的人其实是一个人,网上的素质也决定了真人的素质。那种肆意侮辱别人不知道尊重别人的人,不能称为人! 楼上的,说的好!!! 支持楼主及楼上两位!!! 看了半天,本来是楼主在理,怎么那么多人都帮着lvliang说好话?有几个ID很可疑,发帖仅仅几十帖,在本主题就回了不少帖子,而且对此事还非常热衷关心。莫非是某人或者某些人的马甲?
[ Last edited by mulder on 2005-9-1 at 23:26 ] Originally posted by screaming at 2005-9-1 13:32:
请大家把讨论回归到lvliang 的行为,和应该如何处罚这个主题上。
明明是lvliang对我人身攻击,我投诉lvliang。hope自己也出来讲明,lvliang确实发言不当。一直到现在他都不回应,也不道歉。 ...
你以为你是什么鸟屎啊,用这么大的红字老吓唬专门网人啊!!! 兄弟们,以和为贵,JS没有什么,因为你需要就要买,用不了就卖!呵呵!看到现在不明白????
我还不知道怎么用有颜色的字,包刮大字号,口黑,口黑! 我也是发了一个卖机器的帖子被人大叫JS,后来干脆不卖了,直接出给JS换一台机器,也就少那么一点点钱,被人折腾的心里难受,实在是划不来 坚决抵制在专门网二手论坛的商人!!! 现在看来LZ真的很无奈!~本身是占理的!~就这样被某些人给搞的鸡飞狗跳的!~~~你们为什么不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话呢?现在的事情发生在LZ的身上!改天要发生在你自己的身上!~看你怎么想,“用中国的土话说”“难道不你怕报应吗?知道报应的什么概念吧!~~~
说到这里!~我只想对大家说:做人好厚道! 咋不锁阿,难道是想看看是否真有司法机关介入呵呵?
连凌晨都忍不住了,何苦来着…… Originally posted by sky520cj at 2005-9-2 13:35:
现在看来LZ真的很无奈!~本身是占理的!~就这样被某些人给搞的鸡飞狗跳的!~~~你们为什么不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话呢?现在的事情发生在LZ的身上!改天要发生在你自己的身上!~看你怎么想,“用中国的土话说”“难道不 ...
站在山上看山下,好像就他一个人上过山似的
[ Last edited by lael on 2005-9-2 at 14:21 ] 封帖吧,没劲,长此以往,51都成菜市了 唉,那么有时间吵架,何必呢。我有个办法让你们休战最好的办法:
把自己的BB全拆光光的,然后在装起来,保证你们再不会吵了。 哇咔咔,刚看到这个帖子,楼主起诉没?俺想看看最后怎么判的。唉,后悔当初没学法律啊,现在学不知道来不来的及,嘿嘿。
ccitt
为什么要退一步海阔天空?中国的法律现状让大家都觉得此事楼主没什么希望,但是我觉得这很有必要。现在很多第一案之类的报道路见不鲜,如民告官、性骚扰,这些难道都是愚蠢的行为吗?法律的完善是个渐进的过程,需要不断有人发现原来的不足,去改善他,这种尝试是勇敢的,是值得尊敬的。就像抵制日货一样,很多人认为日货遍地都是,无法抗拒,其实从点滴做起、从能做的做起,必然有实现的一天。支持楼主。 支持楼上!~~强烈支持!~~~ Originally posted by ccitt at 2005-9-2 05:37 PM:为什么要退一步海阔天空?中国的法律现状让大家都觉得此事楼主没什么希望,但是我觉得这很有必要。现在很多第一案之类的报道路见不鲜,如民告官、性骚扰,这些难道都是愚蠢的行为吗?法律的完善是个渐进的过程,需 ...
支持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但从lz的帖子看 只是要lvliang承认他不是js 并道歉而已(js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商人吧 因为现在js已经成为商人戏谑的叫法了)
打个比方 俺现在是无业游民 哪天有人非说俺是学生或摆小摊的或别的什么 俺只会申辩一下 以正视听 博得大家的支持 如是而已 绝对不会像楼主这样 牺牲与家人团聚的时间 想起来起诉。。。一来没有感到侵权(被同学、被家人、被陌生人误会 常有的事 大学一开始 还有不熟悉的同学说俺脑子有问题呢 说明白就好 然后做自己) 二来没有这么大脾气 三来本本分分没有那个闲钱
经常看名人打名誉权官司。。。冷眼旁观lz等有钱人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