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灯 发表于 2006-4-20 00:53

原帖由 NCpiro 于 2006-4-20 00:49 发表


突然发现吵架也是门学问,今天晚上多看几遍周星星的《7品芝麻官》,明天好活学活用。
NO。NO。不要吵架。
想办法解决问题。

NCpiro 发表于 2006-4-20 01:01

原帖由 夜雨灯 于 2006-4-20 00:53 发表

NO。NO。不要吵架。
想办法解决问题。

可惜了这个区是没NB的。辛苦你们了,谢谢所有兄弟的回贴(包括卖家)。

明天起来,又会是新的一天。今天的空气和明天的肯定会不同!

夜雨灯 发表于 2006-4-20 01:02

原帖由 NCpiro 于 2006-4-20 01:01 发表


可惜了这个区是没NB的。辛苦你们了,谢谢所有兄弟的回贴(包括卖家)。

明天起来,又会是新的一天。今天的空气和明天的肯定会不同!
好了,洗洗睡吧。
别为这事烦了。

patriotcncn 发表于 2006-4-20 08:25

朱熹老先生说过:心平气和,事理通达。

z60t 发表于 2006-4-20 09:48

一个鼠标引来的麻烦

幺少爷 发表于 2006-4-20 10:01

重庆的XD啊?哎呀,下次买东西前多考虑下嘛,别冲动购物啊~

rockyzippo 发表于 2006-4-20 10:11

我来说两句,客观地讲。不知道你们事先说得“性能不好”是怎么描述的,能否贴出来大家看看。
性能不好于能否正常使用是有区别的。
我们做一个最坏的设想,假如这事通过法庭来解决,卖家未必能赢得官司!
对于买家,是否对卖家的描述有主观上的误解。
所以,劝两位退一步海阔天空!在专门网上不单单是学知识,同样还要学会做人。冲动是魔鬼!希望此事能顺利解决,别让兄弟们心凉了!

cnrb 发表于 2006-4-20 10:12

从NCpiro字里行间感觉他很幽默,好玩,继续关注

前阳台 发表于 2006-4-20 10:19

楼主经济上什么都没损失,买家也道歉了,就可以了。
是不是楼主觉得好不容易把一个不太好使得鼠标卖了,就万事大吉了

cooldavy 发表于 2006-4-20 10:24

我觉得交易双方应该都是比较重诚信的人,否则也不可能发生一方先货另外一方提出赔偿双倍运费了
既然如此,大家可以好好协商一下得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嘛!
就我个人观点,蓝牙鼠标的灵敏度普遍是比较低的,这是常识,不能以此作为交易不成立的依据吧?

chengsp 发表于 2006-4-20 10:25

觉得卖家有设套的故意,性能的差别和正常的使用有区别,和楼上的想的一样,卖家没有把鼠标情况和买家说清楚
路过,随便说两句
确实,无线鼠标在灵敏度上和有线鼠标有差距,现阶段我不会买,呵呵

[ 本帖最后由 chengsp 于 2006-4-20 10:28 编辑 ]

dennischen 发表于 2006-4-20 10:32

原帖由 cooldavy 于 2006-4-20 10:24 发表
我觉得交易双方应该都是比较重诚信的人,否则也不可能发生一方先货另外一方提出赔偿双倍运费了
既然如此,大家可以好好协商一下得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嘛!
就我个人观点,蓝牙鼠标的灵敏度普遍是比较低的,这是 ...


NCpiro以前没有用过蓝牙鼠,用有线鼠的性能去要求蓝牙鼠,而且就以此为理由要求退货,个人实在无法接受!

原帖由 前阳台 于 2006-4-20 10:19 发表
楼主经济上什么都没损失,买家也道歉了,就可以了。
是不是楼主觉得好不容易把一个不太好使得鼠标卖了,就万事大吉了

不知道这个兄弟和NCpiro是什么关系,呵呵,如有冒犯,请见谅!
鼠标我可以保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可以正常使用,只是性能当然不能和有线鼠比,这个用过一般的蓝牙鼠的兄弟都知道,可以让NCpiro把鼠标发给版主,让版主来鉴定,这鼠标是性能一般,还是像他说的根本没有办法使用!

原帖由 chengsp 于 2006-4-20 10:25 发表
觉得卖家有设套的故意,性能的差别和正常的使用有区别,和楼上的想的一样,卖家没有把鼠标情况和买家说清楚
路过,随便说两句
确实,无线鼠标在灵敏度上和有线鼠标有差距,现阶段我不会买,呵呵

兄弟,说话要讲个道理,我说了,这鼠标可以发给任何版主,让版主去判定,这个鼠标只是性能一般,还是没有办法使用!如果是不能使用,我从此从专门网上消失!

[ 本帖最后由 dennischen 于 2006-4-20 10:36 编辑 ]

gangslee 发表于 2006-4-20 10:42

原帖由 rockyzippo 于 2006-4-20 10:11 发表
我来说两句,客观地讲。不知道你们事先说得“性能不好”是怎么描述的,能否贴出来大家看看。
性能不好于能否正常使用是有区别的。
我们做一个最坏的设想,假如这事通过法庭来解决,卖家未必能赢得官司!
对于买 ...


rock兄说的在理,性能这个东西的指标是什么没明确,说别的也都没有依托了,但看买家描述好像是东西不好用

zjerry 发表于 2006-4-20 10:47

原帖由 cooldavy 于 2006-4-20 10:24 发表
我觉得交易双方应该都是比较重诚信的人,否则也不可能发生一方先货另外一方提出赔偿双倍运费了
既然如此,大家可以好好协商一下得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嘛!
就我个人观点,蓝牙鼠标的灵敏度普遍是比较低的,这是 ...
严重同意

wxd1860 发表于 2006-4-20 11:19

难道连200多的东西都需要版主中介才放心?
估计等这次纠纷结束双方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损失远远大于这个鼠标。

seefound 发表于 2006-4-20 12:07

关注中............
大家不要为了一个小小的鼠标弄得伤了和气,买家和卖家看来都是不错的XD,都很耿直..大家协商解决一下吧..
不要让以后我们在51NB上购点什么小东西都要中介..
给XD们树立个榜样吧........

charlestan 发表于 2006-4-20 14:15

我以中立的观点来看
买家要求退货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这并非卖家有无损失的问题,而是交易诚信
买和卖,是一个契约达成、履行的过程
虽然买家承诺支付来回运费,但这并不构成解除买卖合同的要件,当然也不能因此成为不履行承诺的正当理由

标的物价值不大,双方因此纠纷产生的交易成本显得非常之高,很多兄弟认为卖家可能不尽情理
但从我国诚信缺失的角度考虑,我认为买家还是应当正视自己在这次交易纠纷中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百多块,买个法拉利的纪念品也好,买个教训也好,该履行的要履行

charlestan 发表于 2006-4-20 14:15

另外,经过实践证明,在站务区发帖也是有nb的:D

dennischen 发表于 2006-4-20 14:38

多谢楼上兄弟的仗义直言!

我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只要有合理的理由,我也接受退货!
但是买家以自己主观感受来评判,在没有用过其他蓝牙鼠的情况下,拿有线鼠的性能来要求这个法拉力蓝牙鼠,甚至说这个鼠标不能正常使用,以此为理由要求退货,本人实在无法接受!

[ 本帖最后由 dennischen 于 2006-4-20 14:39 编辑 ]

NCpiro 发表于 2006-4-20 14:43

原帖由 charlestan 于 2006-4-20 14:15 发表
我以中立的观点来看
买家要求退货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这并非卖家有无损失的问题,而是交易诚信
买和卖,是一个契约达成、履行的过程
虽然买家承诺支付来回运费,但这并不构成解除买卖合同的要件,当然也不能因此 ...


这个《合同法》,我还真是没研究过。论坛上的交易大多是按道义来进行的

我退货,理由是性能达不到我认为的理想使用程度,主观感受是用起来难受。

卖家坚持不退,理由是事先已经说明性能不能和MS和罗技的比,怎么比较并没详细说明。

我认为有事先说明并不能免除责任,否则就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另:我想问问蓝牙鼠标是不是都这样?使用定位飘和启步速度慢的问题,在这里做个调查

夜雨灯 发表于 2006-4-20 14:44

原帖由 charlestan 于 2006-4-20 14:15 发表
另外,经过实践证明,在站务区发帖也是有nb的:D
真的?:D:D

NCpiro 发表于 2006-4-20 14:47

原帖由 夜雨灯 于 2006-4-20 14:44 发表

真的?:D:D

真的,我证实了。来这挣NB吧 ~ :D:D

jwflkid 发表于 2006-4-20 14:58

可以挣NB就来 呵呵

tbggbt 发表于 2006-4-20 15:15

我想的是买家买东西主要是为了用起来好用(或是有收藏价值,或是可以拆配件)。如果是到J商那去买东西只要是没说清楚的就没办法了(比竞是J商),而在专门网交易我想就不一样了:作为卖家,买家收了货后觉得不行要退就退吧!不过由于很大的原因是在买家的买家要损失一点也是对的(比如:来回路费、nb等)

zoefly 发表于 2006-4-20 15:26

如果双方都相信版主的话,找个喜欢玩蓝牙鼠标的版主鉴定一下,鼠标只是“性能比较差”还是差到不能使用不就结了?
给版主鉴定产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嘛。。。

zoefly 发表于 2006-4-20 15:28

原帖由 NCpiro 于 2006-4-20 14:47 发表


真的,我证实了。来这挣NB吧 ~ :D:D

btw:NCpiro 兄弟手上拿着钱和货还有耐心在这儿扯皮,算是厚道了。。。不像有些人一拿到钱就变脸。。。:D

chinesecai 发表于 2006-4-20 15:40

我来挣一个,拿米走人,这个事情看似简单,实际还是比较复杂的。

yuanhen 发表于 2006-4-20 15:47

不打算关注。。我也不是斑竹

[ 本帖最后由 yuanhen 于 2006-4-20 15:49 编辑 ]

cnrb 发表于 2006-4-20 16:32

原帖由 NCpiro 于 2006-4-20 14:47 发表


真的,我证实了。来这挣NB吧 ~ :D:D
是真的也,我也证实了

zoefly 发表于 2006-4-20 17:17

原帖由 cnrb 于 2006-4-20 16:32 发表

是真的也,我也证实了


不相信,证实一下。。。: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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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求助】与NCpiro交易纠纷已经协商处理完毕,谢谢大家的关注,请HOPE封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