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erxu 发表于 2005-5-26 16:34

laterxu 发表于 2005-5-26 16:35

昆山金友 发表于 2005-5-26 16:36

Originally posted by 天猪 at 2005-5-26 04:30 PM:
我看现在双方都不是很信任对方,

买家担心,,退了内存后,要是对主不寄回MD就惨了

卖家也担心啊,,,再把MD 寄回给他,,要是也一样,,岂不更惨

所以我说,如果有心双方选择退货,建议都寄给 总版主中介 ,总版主叫 ...
我还是平常心,俺收到马上寄回,这个我不会担心买家,无所谓,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哪怕是没有了这两根内存,俺还是像以前一样为在家带来价廉物美的东西,请大家放心,在此我也非常感谢各位兄弟对此事的分析,谢谢了,我非常感动

ffpp 发表于 2005-5-26 16:37

这样,深圳兄弟比较多,我也在深圳,要是楼主信得过的话,不妨先把条子给我看看。
本来想买楼主一条条子,但楼主反应太慢,自己就先去华强北买了。但交流还算可以。
买主若分不清楚是否原厂条的话也退一步,这种事情犯不着这么气愤。

gucici 发表于 2005-5-26 16:37

天猪 发表于 2005-5-26 16:40

Originally posted by 昆山金友 at 2005-5-26 04:36 PM:

我还是平常心,俺收到马上寄回,这个我不会担心买家,无所谓,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哪怕是没有了这两根内存,俺还是像以前一样为在家带来价廉物美的东西,请大家放心,在此我也非常感谢各位兄弟对此事的分 ...



那不用多说什么了,,,你既然这样说,,等收到了MD 立马寄回给他吧...


你T这不是 那个春秋战国时代的 那个 淝水一战的 齐桓公吗

仁义 道德 全让你占了...


晕死 晕:D:D:D:D:D:D:D ^^?^^?^^?^^?^^?^^?^^?^^?

展硕 发表于 2005-5-26 16:41

感觉拿着别人的东西不付钱又不退货总是说不过去的。从大家的言论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风中留痕 发表于 2005-5-26 16:41

Originally posted by 昆山金友 at 2005-5-26 18:36:

我还是平常心,俺收到马上寄回,这个我不会担心买家,无所谓,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哪怕是没有了这两根内存,俺还是像以前一样为在家带来价廉物美的东西,请大家放心,在此我也非常感谢各位兄弟对此事的分 ...
MD你收到就自己留着吧,话我也不说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骗子也好,什么都好,内存我是铁了心扔到沟里去的,不为别的就为气,。。。

gucici 发表于 2005-5-26 16:42

gucici 发表于 2005-5-26 16:43

展硕 发表于 2005-5-26 16:44

Originally posted by 风中留痕 at 2005-5-26 16:41:

MD你收到就自己留着吧,话我也不说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骗子也好,什么都好,内存我是铁了心扔到沟里去的,不为别的就为气,。。。
这样做多少有点不理智吧,严重的资源浪费啊。

IBM12345 发表于 2005-5-26 16:45

这里的有些人真是让我恶心到了极点!白痴一样的!我呸!

dato 发表于 2005-5-26 16:47

呵呵,搞和这么累干吗!吃饱了撑着

digitalfox_007 发表于 2005-5-26 16:47

晕!这样吧!买家把条子寄给我,该多少钱我支付给卖家!
如果这样还不行的话大家就都知道谁说谎了吧

[ Last edited by digitalfox_007 on 2005-5-26 at 16:50 ]

展硕 发表于 2005-5-26 16:47

Originally posted by IBM12345 at 2005-5-26 16:45:
这里的有些人真是让我恶心到了极点!白痴一样的!我呸!
兄弟的话有点不妥哟,这样的话还是不说为妙!!

骁勇无敌 发表于 2005-5-26 16:48

大家都冷静些吧,买家也退一步吧。得饶人处且饶人啊!建议HOPE老大出来主持公道,如果买卖双方都信任老大的话。既然在一个坛子里就都应该当朋友。坛子里的事还是坛子里解决!

Fg 发表于 2005-5-26 16:48

说马甲,马甲就到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IBM12345 at 2005-5-26 04:45 PM:
这里的有些人真是让我恶心到了极点!白痴一样的!我呸!

jie723 发表于 2005-5-26 16:48

小孩子一个··············

展硕 发表于 2005-5-26 16:49

想到一个主意,二位兄弟把手里的东东出掉吧,给要的兄弟,别再换来换去了。

digitalfox_007 发表于 2005-5-26 16:49

IBM12345这个真正的马甲刚才已经隆重登场咯

[ Last edited by digitalfox_007 on 2005-5-26 at 16:52 ]

gucici 发表于 2005-5-26 16:51

骁勇无敌 发表于 2005-5-26 16:51

楼上的说的是,做人是得这样。寄给我也成

wideay 发表于 2005-5-26 16:51

看了一个下午,也累了,去吃饭啦,晚上等结果

WILSONLU 发表于 2005-5-26 16:52

Originally posted by gucici at 2005-5-26 04:29 PM:

当然他们双方合同成立。合同里面如果有合同生效的条款就按照条款判定,他们合同里面没有约定,所以当卖家将合同标的物发出那一刻起就可以视做合同生效(卖家先货的情况下),此时开始双方都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条 ...


辛苦,所以本贴应该就的是双方歧义的焦点展开而非诉诸于恶毒的语言攻击.卖家放出帖子的目的是希望就原厂的定义争取认定而已.这实际上也是他自己本想利用一个模糊概念搞出来的事情.作为商家他应该更加知道他的内存是什么回事,他为什么将标签去掉.不要告诉我 是为了好玩

literal 发表于 2005-5-26 16:53

Originally posted by IBM12345 at 2005-5-26 16:45:
这里的有些人真是让我恶心到了极点!白痴一样的!我呸!


要求版主查查这个ID的IP地址,严重BS

literal 发表于 2005-5-26 16:54

Originally posted by wideay at 2005-5-26 16:51:
看了一个下午,也累了,去吃饭啦,晚上等结果

您今天下午的发言抵上过去一年的了,一不小心吊上来一个潜水员:D:D:D:D

edgu 发表于 2005-5-26 16:55

Originally posted by WILSONLU at 2005-5-26 04:52 PM:



辛苦,所以本贴应该就的是双方歧义的焦点展开而非诉诸于恶毒的语言攻击.卖家放出帖子的目的是希望就原厂的定义争取认定而已.这实际上也是他自己本想利用一个模糊概念搞出来的事情.作为商家他应该更加知道他的 ...

所以,当前的要务是进行“证据保全”,对否?

zzye 发表于 2005-5-26 17:00

强贴....感觉没什么问题, 是买家RPWT....

hayas 发表于 2005-5-26 17:00

Originally posted by 风中留痕 at 2005-5-26 16:41:

MD你收到就自己留着吧,话我也不说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骗子也好,什么都好,内存我是铁了心扔到沟里去的,不为别的就为气,。。。


刚在坛子里转了下,看到一句话,回来送给你:

风中留痕同学,别拿无知当个性!

p689q 发表于 2005-5-26 17:01

Originally posted by hayas at 2005-5-26 04:21 PM:
终于看完了200多贴。
偶认为,买家本意不会是想黑人家的条,只不过以自己有限的知识以为自己拿到的非原厂条,遇到了PZ。
不过买家的人品和修养是有点问题。
卖家也不必遇事软弱,如果我,不必和对方解释,引用 ...

感觉这个帖子真是有趣,大多数中国人还是有宽容心的厚道人的,只是发言时有过激言论,不过也是让买家的态度气得。呵呵,既然都号称是成年人,买家现在退一步来做,还是很有气度的。楼主看来为人也很厚道,一时气急发了帖子,买家也不要再生气了,中国是礼仪之帮,不要让我们外国人看你们笑话。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查看完整版本: 大家进来评评理,我与一位广东兄弟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