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erxu 发表于 2005-5-26 15:56

gemzar 发表于 2005-5-26 15:57

怎么现在专门网这么乱啊,卖假机器坏机器的,混别人内存的……

天猪 发表于 2005-5-26 15:57

Originally posted by 风中留痕 at 2005-5-26 03:42 PM:

你不是你妈生的吧。。。。。要是想不给钱也没必要上这来,来了就没有怕地,继续,你NND。。。




你这疯狗,,,,,说话怎么这么不全逻辑,,,你难道不是你妈生的,,,你难道是他妈生的.......晕

joelynn 发表于 2005-5-26 15:58

帖子是越看越长,原先不到百贴,一下子就170贴了。呵呵,相信很多XD跟我一样有这个感觉。

看完后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是无意偏袒任意一方的,也不想说谁的是谁的非。只想站在双方的立场上看这个问题。

如果我是卖家,收到MD后立即退回给买家,不想因为几百块背上个pz的骂名,即使内存是白送或者最终掉进水沟也罢,同时,尽力争取自己的权益和信誉。总之,但求无愧于心就对了;如果我是买家,拿到内存首先试用,如果有问题,当然是退货并索要回MD,卖方负责所有邮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如果有的话),如果没有问题,就OK了,当然,保险一点的做法是跟卖家签署一份书面的保修一年的协议。再保险一点的做法,我一定要买到我想要的,跟卖家描述相符的,可以用的内存,如果有一点不符合,则取消交易,卖家负责费用。

WILSONLU 发表于 2005-5-26 15:58

Originally posted by 温暖你的手 at 2005-5-26 03:54 PM:

不付款不管交易有没有成立,至少不付款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卖方,买方是无权处置的!


除了所有权外还有处置权,卖方可以将处置权授予买方,欢迎提问

风中留痕 发表于 2005-5-26 15:58

Originally posted by gucici at 2005-5-26 17:53:

楼主已经在前面的帖子里面说明了,所以请你提供自己那份。如果你也认同上面卖家帖子里面的话,那么关于这个原厂的争论没有什么必要,双方认知标准不同造成误会,买家不满意退货就行,而且卖家同意支付退货相关费 ...
我OO下不了记录,能下的话就下来了,而且这个帖子前楼主与我根本就没有好好的协商,还有我的MD以发,晚上发发货的单子。

风中留痕 发表于 2005-5-26 16:00

Originally posted by laterxu at 2005-5-26 17:56:

给个工业区怎么找你?是不是到了那里说找那个S-B就能找到你?
我看你就是个SB。。

天猪 发表于 2005-5-26 16:02

能提供这么一个 枪杷 真是太谢谢 卖家了...

好久 没这么开尽的骂了..

SB啊 你风中留痕,,,,我他妈让你风中什么都不留下.

Fg 发表于 2005-5-26 16:02

他要是能搞好行政工作,我将我的脑袋拿下来当球踢。

要不就是实际工作中太窝囊了,导致心理变态,只能在虚拟社会中发泄。


Originally posted by icefirehorse at 2005-5-26 03:55 PM:
搞行政的你没有学申论吗,公务员考试应该也参加了吧,要是真这么处理事情,申论是怎么考过的哦,行政讲的是方式方法,较真不是行政。别bs 我了

温暖你的手 发表于 2005-5-26 16:02

Originally posted by WILSONLU at 2005-5-26 03:58 PM:



除了所有权外还有处置权,卖方可以将处置权授予买方,欢迎提问
但是买家目前没有权利处置货物啊!

Rico.Wang 发表于 2005-5-26 16:03

Originally posted by WILSONLU at 2005-5-26 15:52:



买卖先货或先款是商业常识.只有小额交易才会采用货款两清的方式.至于不付款就直接认为交易不成立的话........,你要再阅读一些相关书籍,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那请你告诉我什么是小额交易,这种情况是大额交易还是小额交易,有时候不能空谈理论,有本事你去电脑城找个不认识的商家,用先货的方式把东西拿出来,前提是不能欺诈。

wideay 发表于 2005-5-26 16:03

Originally posted by 风中留痕 at 2005-5-26 15:58:

我OO下不了记录,能下的话就下来了,而且这个帖子前楼主与我根本就没有好好的协商,还有我的MD以发,晚上发发货的单子。

呵呵,一直在关注这个帖子。
买家已经发了MD,我觉得就应该结了啊。没必要再吵了吧

风中留痕 发表于 2005-5-26 16:03

Originally posted by joelynn at 2005-5-26 17:58:
帖子是越看越长,原先不到百贴,一下子就170贴了。呵呵,相信很多XD跟我一样有这个感觉。

看完后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是无意偏袒任意一方的,也不想说谁的是谁的非。只想站在双方的立场上看这个问题。

如果我 ... 内存还没试呢,只是查了一下而已,如果当初没有那个约定,他事先告之我,内存是代工地条子就没这么多事,有一些SB说我想骗个内存那就说好了,

昆山金友 发表于 2005-5-26 16:03

谢谢兄弟对我的支持,俺谢谢了,对我来说,钱并不是最重要的,主要是争这口气才发这个贴的!!!大家看看到低是不是我错了!!哎,林子大了,什么人有都了!!和气生财吧,我也希望买家不功击那些说出事实的人,谢谢了!作为一名研究生应有的素质你也必须具有啊????

gucici 发表于 2005-5-26 16:04

laterxu 发表于 2005-5-26 16:05

风中留痕 发表于 2005-5-26 16:06

顺丰的单子,755140974428

天猪 发表于 2005-5-26 16:07

Originally posted by 风中留痕 at 2005-5-26 04:03 PM:
内存还没试呢,只是查了一下而已,如果当初没有那个约定,他事先告之我,内存是代工地条子就没这么多事,有一些SB说我想骗个内存那就说好了,


本拉登说我只是帮 世贸那些人去极乐世界罢了,,你们硬说我搞恐怖,,,就说好了..我无所谓,,,反正,,炸也炸了,黑也黑了,,,,再说了,东西用着也挺爽的,,,比以前机器上的那个 128快多了..真好呀...速度快了不少,,,

唉,,现在也没事,,空着也空着,再陪你们玩玩...

异域 发表于 2005-5-26 16:07

Originally posted by joelynn at 2005-5-26 15:58:
帖子是越看越长,原先不到百贴,一下子就170贴了。呵呵,相信很多XD跟我一样有这个感觉。

看完后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是无意偏袒任意一方的,也不想说谁的是谁的非。只想站在双方的立场上看这个问题。

如果我 ...

还是这位兄弟说的有理。。。

WILSONLU 发表于 2005-5-26 16:08

Originally posted by Rico.Wang at 2005-5-26 04:03 PM:



那请你告诉我什么是小额交易,这种情况是大额交易还是小额交易,有时候不能空谈理论,有本事你去电脑城找个不认识的商家,用先货的方式把东西拿出来,前提是不能欺诈。 [/quoteni


你跑题了.

Fg 发表于 2005-5-26 16:08

不能这样讲的,XD,所有权包括对物的占用、使用、收益、处分。好象没有处置这一说。

处分是所有权中最重要的权利,如果将这个授予对方,那基本上就丧失了所有权。



Originally posted by WILSONLU at 2005-5-26 03:58 PM:



除了所有权外还有处置权,卖方可以将处置权授予买方,欢迎提问

wtortoise 发表于 2005-5-26 16:08

不满意就退好了,搞得有点过头了。

digitalfox_007 发表于 2005-5-26 16:09

Originally posted by Fg at 2005-5-26 16:02:
他要是能搞好行政工作,我将我的脑袋拿下来当球踢。

要不就是实际工作中太窝囊了,导致心理变态,只能在虚拟社会中发泄。





同感啊!

wideay 发表于 2005-5-26 16:10

Originally posted by laterxu at 2005-5-26 16:05:

谁是SB大家自有公论,既然你这么牛家里什么都有什么都不怕,就把地址公布出来,不过也是早晚的事,卖家也会这样做的.
我如果是卖家的话,这个时候我什么都不会说了,现在就去找你了,我***就不信找不到比你更狠的人来 ...

这个……
你还是熄熄火吧,买家也承认是误会,而且发了MD,就别继续了吧,得饶人处且饶人

昆山金友 发表于 2005-5-26 16:10

Originally posted by wideay at 2005-5-26 04:03 PM:


呵呵,一直在关注这个帖子。
买家已经发了MD,我觉得就应该结了啊。没必要再吵了吧
我还想再说一次:1,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2,和气生财,
希望买家自重吧,我发了贴马上通知你的,也是你一口咬定要扔到*水沟我才发的贴,对吧???我说的没错吧?

jingshun 发表于 2005-5-26 16:10

哎!今天终于见恶人了!

我是来找骂的!
想对买家说:"你想黑人家的条子就算了!何必还来这里装得那么理直气壮呢!你如果真的不要那内存就退给人家啦!最多要求卖家出邮费和你来回邮局的路费!何况人家的本来就不是假的!其实按我理解代工的也算是原厂的了!还是要受到委托方的质量体系监督的!
人家又承诺给你保修!你还想怎样?
呵呵,说仍到臭水沟?谁知道你扔了?要扔也要找卖主一起当面扔吧?你这样扔了,死无对正,人家还要你赔呢!要不就告你诈骗!呵呵!!想黑了就直接点!那样楼主还会更舒服点!哈哈!
现在还恶人装得那么有原则的样子!看见就恶心!鄙视这种人!

pk987 发表于 2005-5-26 16:11

这贴真厉害,半天不到已经二百多贴了.

ducati888 发表于 2005-5-26 16:11

还是建议买家退货吧!!

WILSONLU 发表于 2005-5-26 16:12

Originally posted by gucici at 2005-5-26 04:04 PM:

不是买卖双方合同生效应该如何认定的问题,先款先货不是判断标准,关键在于对于交易物是否符合合同双方约定的判断不能由卖方或买方单方面决定,这样处理的行为绝对不受合同法保护。而且,交易出现问题,应该先申 ...


回答正确.因此两位的合同应该是成立的.

风中留痕 发表于 2005-5-26 16:12

Originally posted by 昆山金友 at 2005-5-26 18:10:

我还想再说一次:1,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2,和气生财,
希望买家自重吧,我发了贴马上通知你的,也是你一口咬定要扔到*水沟我才发的贴,对吧???我说的没错吧?
兄弟你忒不厚道了,我说扔那是早上的事吧,这帖子都老长了你出来告诉我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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