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blink
发表于 2005-5-26 17:03
Originally posted by 风中留痕 at 2005-5-26 04:41 PM:
MD你收到就自己留着吧,话我也不说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骗子也好,什么都好,内存我是铁了心扔到沟里去的,不为别的就为气,。。。
你要是真的想别人不说废话,有本事你就付清全款再当众砸碎了扔臭水沟里,这样别人还会竖起大拇指:够爽快,够男人。
看看卖家的承诺,收到MD之后立刻就退给你,至少比你爽快多了,人品高下立杆见影。
话谁都会说,这么纠缠不清的我还第一次遇到。本来很简单的事情,搞得乌烟瘴气。
gucici
发表于 2005-5-26 17:03
骁勇无敌
发表于 2005-5-26 17:05
Originally posted by p689q at 2005-5-26 17:01:
感觉这个帖子真是有趣,大多数中国人还是有宽容心的厚道人的,只是发言时有过激言论,不过也是让买家的态度气得。呵呵,既然都号称是成年人,买家现在退一步来做,还是很有气度的。楼主看来为人也很厚道,一时 ...
呵呵!外邦人士,真的假的:D
p689q
发表于 2005-5-26 17:06
Originally posted by 骁勇无敌 at 2005-5-26 05:05 PM:
呵呵!外邦人士,真的假的:D
假的。:D:D
digitalfox_007
发表于 2005-5-26 17:07
Originally posted by p689q at 2005-5-26 17:01:
感觉这个帖子真是有趣,大多数中国人还是有宽容心的厚道人的,只是发言时有过激言论,不过也是让买家的态度气得。呵呵,既然都号称是成年人,买家现在退一步来做,还是很有气度的。楼主看来为人也很厚道,一时 ...
外国友人都来了?无语:P
zzye
发表于 2005-5-26 17:09
晕倒,外国人也来看贴回贴了...
WILSONLU
发表于 2005-5-26 17:11
Originally posted by gucici at 2005-5-26 05:03 PM:
作为商家为何要将标签去掉不是问题关键,而且是否是本例的卖家将标签去掉还有待考证,这目前这种情况下,只能按照大家公认的常识来判断:该内存是否是英飞凌制造、出货(关键),该内存功能性是否完善,是否能够 ...
不予讨论部分才是争议的内容.也既是商家利用产生歧义的概念高出来的,对了,卖家为什么不出来自己说说情况呢,大家在此发表评论,可卖家已做好钱货两失的表态了,为何不成全一下卖家呢.
p689q
发表于 2005-5-26 17:11
声明: 刚才发贴的的确是我一个英国朋友看贴后的结论。用本超级潜水员的ID发的。呵呵……
PS:现在他就在我身边。
xiujma
发表于 2005-5-26 17:11
看了大半天,真是没有必要到这个地步,干脆卖家把MD寄回给买家,买家把条子寄给我,我要了,邮费我付,条子的费用我打款给楼主好了,都是网内的XD,都退一步海阔天空。
gucici
发表于 2005-5-26 17:14
redblink
发表于 2005-5-26 17:15
Originally posted by gucici at 2005-5-26 05:03 PM:
作为商家为何要将标签去掉不是问题关键,而且是否是本例的卖家将标签去掉还有待考证,这目前这种情况下,只能按照大家公认的常识来判断:该内存是否是英飞凌制造、出货(关键),该内存功能性是否完善,是否能够 ...
功能质量做工什么的还好说,质保卖家也给了一年
如果关键问题无从考证怎么办?谁能做这个权威?如果我认为该内存的确是英飞凌制造,我要收了这个条子,而买家却坚持认为是假货,执意要销毁,谁又能做这个公证?
水货IBM笔记本就不是IBM的笔记本了?以前T23还分墨西哥和中国两个产地呢,到底墨西哥算原厂还是中国长城算原厂?OEM的算不算原厂?这些问题买家根本就是一蹋糊涂。
flightiness
发表于 2005-5-26 17:16
我觉得退货好些
digitalfox_007
发表于 2005-5-26 17:16
坚持原则的买家出来解释楼上的疑问啊
gucici
发表于 2005-5-26 17:19
redblink
发表于 2005-5-26 17:20
Originally posted by WILSONLU at 2005-5-26 05:11 PM:
不予讨论部分才是争议的内容.也既是商家利用产生歧义的概念高出来的,对了,卖家为什么不出来自己说说情况呢,大家在此发表评论,可卖家已做好钱货两失的表态了,为何不成全一下卖家呢.
有歧义么?
IBM水货笔记本就不是IBM的笔记本了?
IBM给大客户定制机就不是IBM的笔记本了?
LG-IBM笔记本就不是IBM的笔记本了?
又要来搞白马非马这一套的东西了,烦。只有钻牛角尖的人才会这么想。
zsdicky
发表于 2005-5-26 17:21
看买家的语气,让他退回条子有点难哦.难下台
sky520cj
发表于 2005-5-26 17:21
郁闷啊!~~~天猪兄!给我发QQ让我来看,我从上班的时间开始看到下班,到家里还看,彻底的郁闷的,问题很简单啊!~买家可以拿着条子到内存的当地所在地的授权的维修部,让他们给你鉴别一下,不就完了吗?(这句话公正吧!)
在说了,双方冷静一下,解决一下问题吗?那你可以把内存条退了吗?是不是,看来买家还真行啊!~~~1:N的人都能搞定。太PF你的能力了,不愧是搞“行政”加个引号含蓄点。我看到地9页了,10-11都不看了,我也看出来事情的问题所在了。
别的不想怎么言论,正想卖家说的那样,广大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最想说的就是:狗咬人一口,人总不能在咬狗一口吧!~~~大家说对不对啊!~~~~
如果搞清楚问题的所在。。。。我想买家你在论坛里也不好混了吧!~~~~你自己认为的呢?虽然说你对法律很懂,但条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现在还在卖家手里啊,你就可以随便给处理了吗‘?我都不知道你是什么逻辑。。。你还说你是成年人了,就连小孩子都知道拿了别人的东西,都要还给人家,难道你不懂吗?说真的,用东北的话来说,你的脑袋不是不被驴给踢了,你心里没啥疾病吧!~~~唉!
看来你简直就是一个疯狗!!见谁咬谁呀!
强烈建议:所以到达本帖的人,都备一份狂犬疫苗!千万不要忘记了哦!!各位XD健康很重要的哦·!~~~
cctv110
发表于 2005-5-26 17:21
一句题外话:公务员好像规定上班时间不能上网的吧?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哪,你怎么忍心?
edgu
发表于 2005-5-26 17:22
Originally posted by redblink at 2005-5-26 05:15 PM:
功能质量做工什么的还好说,质保卖家也给了一年
如果关键问题无从考证怎么办?谁能做这个权威? ...
最简单直接的方法是把条子给深圳的中介员
由中介员贴出清晰的大图以及测试结果供大家评判(专门网做内存的XD不少那)
当然,买家也可以把条子给技术监督局,看他们能不能评估一下:P:P:P:P
sky520cj
发表于 2005-5-26 17:22
Originally posted by zsdicky at 2005-5-26 17:21:
看买家的语气,让他退回条子有点难哦.难下台 难道要各位黑友要给他个台阶下吗?大家会同意吗?*^_^*
WILSONLU
发表于 2005-5-26 17:24
Originally posted by gucici at 2005-5-26 05:14 PM:
还有200块钱的差价没说清楚,买家付清全款的话,那两条内存扔也好,砸也好都是买家私事,大家都不会废话;如果买家真的不是想占便宜,还是退货最好,卖家都愿意支付退货费用了,买家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好像不是卖家自己说的吧,是其他人建议的.大家为何不思考作为卖家的责任而把责任全推给买家呢.作为旁观者,有多少人是冷静的分析此事.我看到很多漫骂或不理智的帖子,还有一个斑竹的发言.道德的准绳是释放于每个人的,谁也不能免除.
另外,大家做了很多建议,但要注意到这是买卖双方的问题,我们没有权利来要求他们接受,
[ Last edited by WILSONLU on 2005-5-26 at 17:28 ]
redblink
发表于 2005-5-26 17:27
Originally posted by edgu at 2005-5-26 05:22 PM:
最简单直接的方法是把条子给深圳的中介员
由中介员贴出清晰的大图以及测试结果供大家评判(专门网做内存的XD不少那)
当然,买家也可以把条子给技术监督局,看他们能不能评估一下:P:P:P:P
早就有这种提议了,我在第7页也提议过让买家贴照片,但买家似乎对任何人的提议都没有认真考虑过,只是很粗暴的否决。换句话来说了,要是买家肯这么做,那还会搞怎么多页出来么?这么简单的方法我想只要是个有头脑的人都会想出来。大家都是成年人,楼主肯定也不是没有考虑过,只是可能由于担心或者其他什么原因,而不原意这么做。
digitalfox_007
发表于 2005-5-26 17:29
Originally posted by WILSONLU at 2005-5-26 17:24:
好像不是卖家自己说的吧,是其他人建议的.大家为何不思考作为卖家的责任而把责任全推给买家呢.作为旁观者,有多少人是冷静的分析此事.我看到很多漫骂或不理智的帖子,还有一个斑竹的发言.道德的准绳是释放于每 ...
呵呵!东西买的不满意退给卖家好了,小学生都知道的事!咋叫把责任全推给买家啊!买家一直摆行政的嘴脸蛮不讲理不骂他难道去骂卖家?
87c
发表于 2005-5-26 17:29
法律上的一个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特殊情况下可以举证倒置)。买家需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来做主张你的权利。
你们现在纠纷的最大漏洞在于:当初合同双方约定的“英飞凌原厂内存”是指“英飞凌原厂内存颗粒”呢?还是指“英飞凌原厂内存条”。
coldplay
发表于 2005-5-26 17:31
需要健全“纠纷贴”的发言规则。
这种事情 1.卖家“欺诈”,买家吃了哑巴亏。----像吗?
2.买家存心“黑”内存------像吗?
3.买卖双方的矛盾被我们这些旁观者激化了。====我看就是这么回事
卖家的脾气注定这个贴你是要吃亏的---千万别得罪人民大众。
Rico.Wang
发表于 2005-5-26 17:31
Originally posted by WILSONLU at 2005-5-26 17:11:
不予讨论部分才是争议的内容.也既是商家利用产生歧义的概念高出来的,对了,卖家为什么不出来自己说说情况呢,大家在此发表评论,可卖家已做好钱货两失的表态了,为何不成全一下卖家呢.
什么是歧义,我的笔记本型号是IBM R40 2682-NA5 ,你去IBM的网站根本查不到这款机器,为什么,因为我的机器是3年的大客户定制机,你能说我的笔记本就是假的吗?是假的为什么蓝快还给我保修?是不是按照你的理论,商家卖给我笔记本说卖给我的是IBM原装笔记本,我从网上查不到就可以认定它是假的,商家利用歧义来欺骗我?你的逻辑也太歪曲了吧,再说了,凭什么让卖家钱货两失,这根部不是他的本意,是因为买家的无理取闹造成的不得不接受的继成事实,如果换个位置你愿意接受这种结果吗,真不明白怎么会有你这种龌龊心理的人。
redblink
发表于 2005-5-26 17:32
Originally posted by WILSONLU at 2005-5-26 05:24 PM:
好像不是卖家自己说的吧,是其他人建议的.大家为何不思考作为卖家的责任而把责任全推给买家呢.作为旁观者,有多少人是冷静的分析此事.我看到很多漫骂或不理智的帖子,还有一个斑竹的发言.道德的准绳是释放于每 ...
因为买家死抠字眼,无理取闹。
如果他说假的就是假的了,我还说我是比尔盖茨呢。大家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找版主,中介员来鉴定一下,不就结束了嘛,何必死撑着本来就快掉地上的脸皮了?
gucici
发表于 2005-5-26 17:32
laterxu
发表于 2005-5-26 17:32
lwtl
发表于 2005-5-26 17:33
最看不起你们做行政的(包括公务员),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除了强词夺理吹毛求疵还会干什么!!!
终于看完了300多贴。忍不住出来嚷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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